Lenovo Ideapad S400 專用 二代透氣機身保護貼(DIY包膜)


每次經過3C門市時都會被Lenovo Ideapad S400 專用 二代透氣機身保護貼(DIY包膜)的排隊人潮給吸引,


原來就是傳說中的Lenovo Ideapad S400 專用 二代透氣機身保護貼(DIY包膜)

於是便上網找尋Lenovo Ideapad S400 專用 二代透氣機身保護貼(DIY包膜)應該會比較便宜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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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novo Ideapad S400 專用 二代透氣機身保護貼(DIY包膜)帶給我們全新的觀感體驗以及超高的CP值!!


經過比較後,我決定Lenovo Ideapad S400 專用 二代透氣機身保護貼(DIY包膜)要在Yahoo購物中心買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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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功能:


  • 保護機身本體


  • 多重保護/不留殘膠


  • 透明清晰/菱格花紋


  • 施工簡單/安裝方便




商品訊息描述:



 
EZstick 二代透氣機身保護貼 Lenovo Ideapad S400 系列專用

(上蓋、鍵盤週圍) (DIY包膜)









本公司生產的機身貼為實機量測生產,使用者免裁切,只需撕下貼在機器上就可以了


功 用 機 能◆


保 護 機 身

使用日本原裝進口的材質,有效保謢NB、手機、數位相機、PDA及車用電視甚至搖控器等,可避免機身刮傷、防止灰塵,達到保護機身效果,長時間使用後撕下不會有任何殘膠。

修 補 刮 痕

接著面採弱膠背層,其膠質分子能填補塑膠、鋁、鎂合金表面細微縫隙,可達到修補輕微刮痕之功效(需貼完約二週後待所有氣泡消失即可目視效果) 。

二 手 保 值

許多二手NB、手機、數位相機、PDA及車用電視等均有一定價值,機身保存的良莠即為賣相,是于買家的第一價值印象,保存的良好即可變賣較好的價格。

質 感 提 升

機身膜貼膜作業完成後,除了保護防刮防掉漆等功能之外,整個主機質感大大提升哦!。

二代透氣(透明菱格紋)機身貼實機貼附圖◆










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◆ 以 下 為 加 購 品 介 紹 ◆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




◆【EZstick 螢幕保護貼 介紹】◆


螢幕保護貼二大功能◆


防止螢幕刮傷

螢幕本身最怕的就是刮傷,尤其是鏡面螢幕,若刮傷的話肯定會影響到觀看時的視覺,貼上螢幕貼後就可以防止刮傷,Ezstick的螢幕貼表面都有經硬化處理,經測試都有3H以上的防刮硬度,貼上螢幕貼後絕對會比較安心,Ezstick的螢幕貼都是靜電吸附式的,之後若想取下也很方便,絕不會傷到您的螢幕。

改變螢幕的鏡面及霧面效果

螢幕有分霧面及鏡面二種,在選擇螢幕貼時也有二種可以選擇,若您是霧面的螢幕,想變鏡面的螢幕,就可以選擇鏡面的螢幕貼,鏡面的螢幕色彩飽和度比較高,色彩會比較鮮豔,目前NB的螢幕大多已經換成鏡面螢幕出貨,但若您的工作環境後方有燈光或其它的光源,鏡面螢幕會看的到燈光的反射,長時間工作下造成眼睛的疲勞及不適,因此可以選用霧面的AG螢幕貼,貼上後螢幕就變霧面的拉,就不會有眩光的問題,可保護您的眼睛。若是在鏡面螢幕上貼上鏡面的螢幕貼,霧面的螢幕上貼上霧面的螢幕貼也行,就是多一層的保護功能,防止刮傷。

NB的價格都要幾萬元以上,貼上螢幕貼保護一下是有必要的。


【EZstick 靜電式 HC鏡面 螢幕保護貼 介紹】


EZstick靜電式HC(HardCoat)鏡面螢幕保護貼採高分子聚酯薄膜表層採硬化(3.5H)及增豔處理使用後可使一般螢幕變為CSV鏡面效果,增加液晶螢幕的彩飽和度及對比度,採靜電原理貼付不留殘膠,可保護面板防污及防止螢幕刮傷。

螢幕保護貼實機貼附圖◆








【EZstick 靜電式 AG霧面 螢幕保護貼 介紹】






EZstick靜電式AG(Anti-glared)霧面螢幕保護貼採抗眩霧面處理技術,抗阻反光,防止眩光,使用後可防止CSV鏡面螢幕所造成的反光,於後方有光源的情況下螢幕看起來更為舒服,採靜電原理貼付不留殘膠,可防污及防止螢幕刮傷。







【EZstick 奈米銀抗菌鍵盤保護膜 介紹】加購價:249元◆






讓您能放心、安心使用的好產品


鍵盤膜功用機能

讓您從此不用再擔心灰塵、菸灰、餅乾屑及飲料濺入,威脅您的 Tablet 。

奈米抗菌材料

舒適、環保、健康、防塵、抗菌,有效阻止人與人、人與物、物與物間的細菌交叉感染,引導醫療保健模式從事後的治療轉變為事前的預防,奈米銀顆粒與病菌的細胞壁/膜有相當強的結合能力,能直接進入菌體,迅速與氧代謝的硫醇(-SH)結合,阻斷代謝並使其失去活性,進而無法對人體造成危害。

功能介紹


※ 抗菌TPU材質,超薄設計,防止二次感染。

※ 使用不易滑動,可完全緊密貼合在鍵盤表面不影響鍵盤操作。

※ 防水材質,讓您從此不用擔心飲料打翻濺入鍵盤中而損害電腦。

※ 防塵防髒,可避免灰塵,煙灰,餅乾屑等掉入鍵盤中而影響鍵盤壽命。

※ 方便清洗,可直接沖水清洗,稍微柔搓就乾乾淨淨,等乾了就可以重複使用。

※ 具有一定的延展性,但請勿過份拉扯。

※ 超薄設計,具有高透明特性,可讓您清楚看見鍵盤上的符號,打字不受影響。

※ 厚度:0.2mm。

奈米抗菌材料本產品的檢測報告顯示,抗菌率可達99?b>















使用方式


直接將商品置放於筆電鍵盤上,操作鍵盤時無需將商品取下,直接於鍵盤蓋上使用按鍵,清潔時直接取下以清水沖洗即可。

TPU抗菌鍵盤保護膜實機貼附圖




避震包及電源袋介紹◆






筆記型電腦最怕?!摔!!壓!!遇水!!有了防震袋~您的擔心是多餘的!!

產品特色◆


※ 全新品,防潑水。

※ 一大一小保護電腦及電源電壓器。

※ 抗壓材質,保護電腦不會因為震動或是外來壓力而損壞。

※ 雙拉鍊設計,方便電腦放入取出。

※ 超薄輕巧,方便放入一般手提袋內。

※ 顏色:黑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商品訊息簡述:

  • 品牌:Lenovo Ideapad S400
  • 產地:中國
  • 包裝內容物:Lenovo Ideapad S400 二代透氣機身保護膜(DIY包膜)
  • 注意事項:本商品不含主機及其他周邊商品,保護貼商品為消耗性商品,使用後無法退貨。


Lenovo Ideapad S400 專用 二代透氣機身保護貼(DIY包膜)

商品網址: https://tw.partner.buy.yahoo.com:443/gd/buy?mcode=MV9JdkFPeUl3WHc0S0ZBT3JMNW1lRXBXL0xkRjUwdDBLVnpiME5VaVNBaG1VPQ==&url=https://tw.buy.yahoo.com/gdsale/gdsale.asp?gdid=4914993

5年前五院院長座談會上,馬總統說:「侵害人權者十之八九都是政府…盼政府思考如何落實人權保障。」誠然,行政機關業務極廣,但當和人民處於對立關係之時,例如檢警追訴犯嫌、稅務官追繳欠稅、對泥醉者之強制保護,機關較易先入為主、恣意過當、以公益之名寧錯抓不錯放。準此,為避免行政權「球員兼裁判」,現代文明國家建構了法治國原則,要求由中立的司法權做人民「人權守護者」,此即提審制度的由來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司法院長上周宣布《提審法》修正案上路,這是80年來最大幅的修正,其中重大的進步為:任何人被「法院以外的機關」剝奪人身自由(如逮捕、關禁閉、留置、管收),都可要求24小時內見法官,由法院開庭審查合法性,機關不得拒絕;範圍從刑事擴大至行政、民事、家事及少年事件等。然而,當記者追問「是否適用限制出境」?刑事廳長卻答以「原則不適用」;當我們為新法喝采之際,不禁要問司法院及行政院:缺了這一塊拼圖,豈非讓提審法修正留下為德不卒之憾?這不僅違反中華民國憲法,以及我國在1967年簽署、2009年內國法化的兩人權公約,也讓人權保障徒留缺口,等於把馬總統的警語當成了馬耳東風。提審制度引自17世紀英國人身保護令(Habeas Corpus),源於800年前《大憲章》。人身自由為一切自由之所本,範圍不僅限「身體自由」,也包括居住遷徙、出境等「一般行動自由」,尤其現代社會跨國/區活動頻繁,限制出境極易延伸影響人民求學、工作及家庭權;因此在689號解釋(2011)中大法官許玉秀即認為應依憲法第八條(即提審)審查。亦即,限制住居、出境,需有「法律依據」及「必要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保障」。而現行行政機關(包括財政部與法務部)的實踐是不及格的。刑事訴訟法及行政執行法完全沒有「限制出境」的「法律」依據就是好的證明。同樣糟糕的是,面對行政權球員兼裁判,人民卻欠缺即時有效的司法救濟。例如,(1)法務部檢察官為防犯嫌逃亡、保全證據所做限制出境,人民只能在5天內向法院提準抗告,逾期不候;(2)稅務機關(稅徵法§24、關稅法§48)或行政執行署(行政執行法§17)追欠稅、公法債務之處分,人民須先費時走完翻盤率超低的訴願,才能向法院提出緩不濟急的行政訴訟,聲請暫停執行的獲准率也極低;(3)偏低翻盤率也凸顯法官審查基準寬鬆。對於法令與行政實踐不符憲法要求的現象,國科會13年前的研究案即倡議改革;監察院前年報告更認定「檢察官限制住居(含出境)」違憲且浮濫,應比照羈押由法官審理;而據《國家人權報告》2011年逾5萬人次(3成6因財稅理由)遭限制出境,國際專家審查直言,稅務機關的處分已違反兩人權公約。儘管民怨四起,法界不斷提醒,財政部仍然引用廿年前大法官345號解釋為依據,想讓限制出境逐步退場。但以限制出境為手段追稅(或公法債務)實效極低,但侵犯人權代價極大,行政機關如此恣意的違憲作為是得不償失的。既然依兩公約施行法,各機關最遲於2011年即應完成檢討法令修廢、措施改進,行政院實無任何理由放任違憲。在「行政恣意、立法怠惰、司法被動」之惡性循環中,當法院不告不理、國會修法質量落後,行政機關明知違憲仍擴權濫用,法治國原則即受斲害。遵憲是五院公務員的義務,怎能消極留待大法官日後不知何時宣告違憲才前進?五院應實現憲法承諾,就限制住居/出境(海)修法,(1)即刻廢除以此追欠稅或公法債務;(2)明確回歸法官審理以落實司法即時救濟。司法院不應以人力不足為由,放任行政權球員兼裁判恣意侵權;(3)完成修法前,財政部、法務部應依「憲」法行政,自行節制,將限制出境等處分送法院審理;法官應依兩公約施行法受理,以提審法為依據(限制出境等同拘「禁」);立法院、監察院應節制行政機關,考試院應強化公務員人權教育並列入考評。馬總統曾說「政府敢通過、批准兩公約,就敢實施」,請由行政權率先垂範,即時兌現憲政支票,人民等您臨門一腳。(作者為法學教授、律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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