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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V 台灣電音手提式無線擴音機(TA-330)


話說各位在選擇TEV 台灣電音手提式無線擴音機(TA-330)的時候除了功能和價格還有廠牌,

TEV 台灣電音手提式無線擴音機(TA-330)會不會因為價格而作決定呢?

還是說您注重TEV 台灣電音手提式無線擴音機(TA-330)的功能,

畢竟TEV 台灣電音手提式無線擴音機(TA-330)好不好用的重點不在硬體規格而是整體的操作上,

不過茫茫網海當中如何挑選適合自己的TEV 台灣電音手提式無線擴音機(TA-330)呢?

為了讓大家更了解什麼是TEV 台灣電音手提式無線擴音機(TA-330),我把相關規格圖文資料PO在下面,讓您自己比較參考

商品網址如下:TEV 台灣電音手提式無線擴音機(TA-330)




商品網址: https://tw.partner.buy.yahoo.com:443/gd/buy?mcode=MV9JdkFPeUl3WHc0S0ZBT3JMNW1lRXBXL0xkRjUwdDBLVnpiME5VaVNBaG1VPQ==&url=https://tw.buy.yahoo.com/gdsale/gdsale.asp?gdid=3170818

商品訊息功能:


  • 全音域喇叭高效率功率輸出


  • 可同時使用有線及無線麥克風


  • 智慧型電池低壓保護及充電電路


  • 可選配多功能車用防震CD數位播放器




商品訊息描述: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TEV 台灣電音手提式無線擴音機(TA-330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產品敘述&適用場合





學校教學

舞蹈教室

室內或室外聚會

展覽會場、研討會議

宗教集會

廣播應用與救援活動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產品特性





迷你型便於攜帶,省電輕巧、超乎體積的強勁音量!!



● 高質感的流線型設計,體積輕巧省電,攜帶方便,適用於室內外,功能齊全。

● 全音域喇叭高效率功率輸出,聲場清晰強勁。

● 具有麥克風優先權切換裝置的設計,自動降低背景音量。

● 智慧型電池低壓保護及充電電路,延長電池使用壽命。

● 可同時使用有線及無線麥克風,提供更廣範的實用性。

● 可選配多功能車用防震CD數位播放器(可播放:CD、USB、SD Card、MP3 )或DVD播放器,可從TA-330 控制面板或以遙控器操作,使用更加靈活。



● 可外接放音機及MP3等外部音源。

● 隱藏式天線設計,避免天線折斷,更加美觀。

● 可以手提、放置桌面或直接裝置在三腳架上使用。

● 提供更多的選配項目,可依使用者的需求進行配備的選擇,達到經濟實惠的效果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商品訊息簡述:



最大輸出功率



30W(RMS)/4ΩLoad (Max 50W)



失真



<0.5r />



頻率響應



60Hz~20KHz ± 3dB



喇叭



內建6.5'全音域喇叭



電源



DC18V 3000mA 高效率交換式電源供應器



充電電池



12V / 2.7Ah



充電時間



約6小時



接收機模組



UHF PLL 16頻道模組 (選配)



無線麥克風



可搭配手握式,領夾式,頭戴式無線麥克風



有線麥克風



可搭配TEV麥克風系列或其他品牌動圈式麥克風



音源輸入



無線接收器、DVD(選配)、CD、MP3、SD Card、USB,有線麥克風,外部音源輸入



音源輸出



外接喇叭、內部音源輸出



尺寸



313(L) × 220(W) × 215(H)mm



重量



6Kg



外觀顏色



黑色◎ 本商品恕不含商品基本安裝服務。

◎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均享有產品到貨十天猶豫期之權益,但退回產品必須是回復原狀,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(無括傷/無髒污)且包裝完整 ( 保持產品、附件、包裝、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 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
◎ 如商品促銷期間有搭贈贈品,贈品將於主商品十天鑑賞期過後送達。

◎ 產品文案若有變動敬請參照實際商品為準。

◎本產品係由生產廠商或供應商免費提供基本運送,若因地處偏遠、或其他特殊情形 (例如:天災或道路狀況不良), 致使所屬物流車輛無法於正常狀況下送抵,而需另以其他方式處理時,所衍生之費用,須由訂購人自行支付供貨廠商




TEV 台灣電音手提式無線擴音機(TA-330)

商品網址: https://tw.partner.buy.yahoo.com:443/gd/buy?mcode=MV9JdkFPeUl3WHc0S0ZBT3JMNW1lRXBXL0xkRjUwdDBLVnpiME5VaVNBaG1VPQ==&url=https://tw.buy.yahoo.com/gdsale/gdsale.asp?gdid=3170818

張姓男子去年3月未戴安全帽騎機車被巡邏警攔查,發現他渾身酒氣要求酒測,警告知拒測將開罰9萬,卻誤將「吊銷」駕照且3年不得再考照說成「吊扣」,遭吊銷駕照的張男打行政訴訟。桃園地院認為警未盡告知義務,讓酒駕拒測男拿回駕照。張男去年3月底騎機車回桃園市住家時,被桃園分局巡邏警查獲疑似酒駕,要求酒測,但黃拒絕,因此遭開出「拒測罰單」,裁處9萬元罰鍰,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,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,張男不服,向桃園地院聲明異議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張男辯稱,當天晚上只是從母親住處騎車返家,2家僅相距100公尺,並說在家曾以高粱酒燒生薑擦拭運動拉傷處,酒味全來自民俗療法,質疑警方找碴。黃姓員警則稱當天是看到張男未戴安全帽才跟上,按喇叭、開警示燈卻不見騎車搖晃的張男停車,一路跟到張男停車才上前攔人,交談中張不斷拉高音量且散發濃濃酒氣,要求酒測遭拒才會祭出罰單。法官認為張男所言全是推託之詞,確有酒駕行為,但勘驗員警配戴的密錄器光碟,卻發現員警說明拒測後果時僅提到9萬元罰鍰,吊銷駕照卻說成吊扣駕照,黃警當庭也坦承口誤。法官引用大法官釋字第699號文,認為警察應盡到「法律效果之事前告知義務」,舉發內容有瑕疵,因此撤銷處分,張男得以拿回駕照,但9萬罰鍰已盡告知義務,仍要開罰,並命其參加道安講習。★中時電子報關心您:喝酒過量,有礙健康!CD6420F78D13CAE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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